内地投资者陷香港换汇“杀熟局”,147万资金瞬间蒸发

作者:FX110

时间:2025-10-02 08:42:41

28689

内地投资者陷香港换汇“杀熟局”,147万资金瞬间蒸发

“我原以为通过香港持牌机构投资万无一失,万万没想到,骗局就藏在业务经理‘热心’推荐的换汇渠道里。”近日,中国内地投资者蒋先生讲述了他在香港开户投资时遭遇的噩梦:因轻信券商业务经理介绍的“可靠渠道”,他在24小时内进行的四笔换汇操作,最终导致147万元人民币“不翼而飞”。

诱人开端:持牌机构与“靠谱”业务经理

2025年8月,蒋先生计划通过一家持有香港证监会1、2、4、7、9号牌照的金融机构(下称“A公司”),投资总回报掉期(TRS)及场外期权等高风险衍生品。在开户咨询过程中,一切看似专业且正规。

关键的陷阱始于换汇需求。由于香港券商交易需以港币结算,蒋先生需要将人民币兑换为港币并入金至其香港汇丰银行账户。此时,A公司的业务经理朱某“主动且热情”地提出,可以“帮忙对接一个可靠且高效的换汇渠道”。为打消蒋先生的疑虑,朱某特别强调,该换汇方是“公司董事长的朋友”,安全性绝对有保障。

精心设计的“分批换汇”陷阱

在朱某的微信指引下,蒋先生收到了三个用于收款的内地银行账户(包含两个个人账户和一个公司账户)。朱某设计了一套看似“对投资者极其有利”的流程:“先让换汇方将港币汇入你的香港账户,你确认余额增加后,再支付对应的人民币。” 朱某还以“分批操作更安全”为由,建议分多次完成。

正是这套看似“先到账、后付款”的流程,让蒋先生彻底放松了警惕。在接下来的24小时内,一场紧张的“换汇操作”上演:换汇方已汇出第一笔港币,蒋先生查询香港账户,发现余额确有增加,便按约转出第一笔人民币。同样的流程重复了第二次、第三次,似乎都没有问题。如此循环,蒋先生分四笔,共计转出约147万元人民币。

内地投资者陷香港换汇“杀熟局”,147万资金瞬间蒸发

“余额”瞬间归零,经理说法180度反转

然而,当蒋某转出第四笔(也就是最后一笔)人民币后,发现香港账户中的港币余额全部归零。他立即联系汇丰银行,结果被告知:对方汇入的并非现金,而是远期支票。这种支票在托收完成前会显示为临时余额,但出票人可以随时撤回。就在蒋先生转完所有人民币后,对方立即撤回了全部支票。

蒋先生慌忙联系朱某,而朱某的态度却发生了戏剧性转变:先称“换汇方已失联”,随后改口“自己和换汇方不熟”,甚至声称“董事长也不认识此人,连对方手机号都没有”。至此,蒋先生才恍然大悟,自己坠入了一个利用银行结算时间差和“远期支票”漏洞精心布置的骗局。

维权困境:内地立案,香港碰壁

蒋先生随即向内地警方报案,并获得诈骗案立案。为追讨损失,蒋先生亲赴香港,找到涉事公司办公地点,但仅得到朱某个人的口头安抚,“公司其他负责人始终避而不见,未给出任何书面回应或解决方案。”

这起跨境纠纷顿时陷入僵局:内地警方跨境侦查需与香港协作,程序复杂;而向香港证监会投诉、申请投资者赔偿或在港提起诉讼,均面临程序复杂、成本高昂、跨境执行难等巨大挑战。

从法律与监管层面来看,朱某的行为已涉嫌多重违规。根据香港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及香港证监会(SFC)要求,持牌券商员工不得介入客户的资金划转与换汇环节,尤其不得推荐非正规换汇渠道。香港某持牌律师解释称:“若朱某以‘公司董事长朋友’为由推荐换汇方,并提供个人账户,已涉嫌利用公司信誉误导投资者,属于违规行为;若其与换汇方存在利益关联,还可能涉及共同诈骗。”

对于涉事公司的责任,前述律师指出:“根据香港监管规则,金融机构需对员工的职务行为承担管理责任。若朱某在工作中为客户介绍换汇渠道,且该行为与促成客户在公司交易直接相关,应视为职务行为,公司需对员工的违规操作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”但目前,公司并未对此做出回应。

FX110网提醒

值得关注的是,蒋某遭遇的“支票撤回”换汇模式,已成为跨境诈骗的新套路。业内人士透露,此类诈骗通常利用投资者对香港银行“支票入账即显示余额”规则的不了解——香港银行收到支票后,会先将金额计入客户账户余额,但需待支票兑现后才完成实际资金划转;诈骗方正是利用这一“时间差”,在投资者转出人民币后立即撤回支票,导致投资者“两头空”。

FX110网提醒:即使在最严监管的框架下,人性的贪婪与制度的漏洞仍可能合谋设下陷阱。跨境投资,合规是安全的唯一基石,任何绕开正规流程的“捷径”,都可能是通往深渊的陷阱。



评论

暂时还没评论,来留下你的印象吧

我要评论

  • 请选择综合评分:

(1000字内。图片请上传GIF,JPG,PNG,可上传9张)

发表评论

评论发表成功

;